Hello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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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丽江等你(100%)

站在自家阳台上,看着近在咫尺的另一个小区住户的窗户,有些厌烦地叹了口气。脑子里浮现出第一天去丽江的情景。
好心的和妈妈把我接到那个幽静的带雕花窗和天井的四合院,我兴奋地上窜下跳,跟和爸爸说:“这里真好,我们那些房子都是窗户对窗户,看着都叫人心烦。”和爸爸很可爱的问了一句:“哦,都是小区房吧?”
天知道重庆这种拥挤压抑的地方要花多少钱才能买到一个开阔的视野,忍无可忍,迫不及待逃往丽江。
飞机上旁边的一群重庆人问我:“一个人?”我点点头。
“想好行程了吗?”
我笑笑:“到了再说!”
梦想中那种看似湿漉漉的石板路,酒吧歌手的小情歌,柔软阳光,小桥、流水。。。。。。心情好久没有这么激动了。
手机里存满了陈升忧伤而深沉的音调:恨情歌、丽江的春天、梦河、明年你还爱我吗?。。。。。。老男人的沧桑和才情对我是极大诱惑。

一、纳西老奶奶和露天音乐会

纳西族老奶奶们穿着革新后的民族服装(和妈妈说纳西族老衣服应该是蓝色的,那种红色背心加白色背带都是改革开放以后才有的。)走了三公里的路,来到古城参加老年活动,完了在石桥上成排坐着,很骄傲的模样。我好奇地攀谈,那个两眼炯炯有神的老奶奶已经80多岁,身板十分硬朗,她去过重庆,一个劲地祝我一路平安,直到她们口渴了去路边的小摊铺买冰粉吃,我们才分了道。
挨到太阳下山才又重新出门,去寻找久闻大名的达达娃酒吧。记得刚开博客的时候,春天发来一首小诗,说就是在那里看到的。我读了很是喜欢,就转贴了上来。顺着小河走,结果还是找错了路,倒让我更仔细地逛了一趟古城。春天骂我太笨,超级菜鸽子,于是只好走几步就问一次路,终于到了酒吧一条街。
河水从四方街北面穿过,汩汩地,活泼而不吵闹。两岸杨柳依依,红灯笼挂了两排,颇有江南水乡的缠绵意味。酒吧临街的一面都没有墙面,呈台阶栏杆一线排开。里面个个舞台上,透着怪异的光,有古代魔幻色彩;那些音乐震耳欲聋,有的还群魔乱舞。我败兴折回,却在四方街口听到一阵温柔的歌声:绿草苍苍,白雾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那男子坐在二楼阁楼上,忘情地弹自弹自唱,稀疏的声音已经随水流去。我索性捡了个广场中间的台阶坐下,跟无数游人一起,欣赏着免费音乐会,直到天黑尽才问着路回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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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梦游森林和湖泊

每次旅行,最大的问题莫过于睡眠。我是个感情过于丰富的人,去了新地方,看了新风景,总兴奋得难以入眠。
昏昏噩噩起了床,和同客栈的旅伴们一起上拉市海骑马。讨价还价了半天,愉快成交。选马的时候故意挑了一匹鬃毛漂亮的马,滇马个头都不高,我竟然没用凳子就骑了上去。那马原来在队里生性最顽劣,其他同伴都站在原处乖乖不动的时候,它就开始一个劲儿动来动去,被马夫教训了一下,又变成不停地原地打圈。我小脑不发达,身子跟着它东倒西歪,连忙大喊救命!这才发现又上了漂亮的当了。
山路陡峭潮湿,常年都有泥泞,沿途能闻到叶面和地上蒸发出来的水气,我钟爱这种味道,感觉有水的滋润,就会有美景存在。路过小瀑布,小水潭,大家下马来拍照留念,我是极不上镜那种人,完成任务一样随便拍两张了事。我的马还是顽性不改,喜欢冲在最前面,一路上让我提心吊胆。身后有老太太骑了一匹深色的马,那马不停地咳嗽。
中午的时候,我们便到了七仙湖,据说是千里走单骑和一米阳光取景地,景色和一般的湖没太大区别:山峦环抱,水明如镜,远处看,有些云雾缭绕。来得有些不是时候,满地野花在前月就开败了,只剩下湖边极小的一簇。草地上升起袅袅炊烟,马夫们为游客做烩菜,乱七八糟的新鲜蔬菜被一股脑放到铁锅里,填上米,盖上盖子闷,清香味混在一起,融入米饭。我们是不上茶马古道的游客,只好自己解决午饭。吃了烤土豆和特制煎饼,面和油辣子都是山民们自制的,感觉都特别的香。
稍事休息,我们一群又上了路,从另外一条道下山。起初路过一片偌大的松林,可能是刚刚吃得太饱,马在窄路上也懒得犯横,慢摇摇地走,我竟然快打瞌睡了。放眼望去,满目笔直高大的松树,雾蒙蒙的水气,四周安静得只有马蹄懒洋洋踩在泥地上的声音,我揉了一下眼,还是一样的风景和动静,感觉是梦没醒。到了陡坡下马,最怕高,吓得冷汗直冒,心想:若真是梦也该醒了,看来多半不是,又得满脸苦相地摸索着往下溜。
终于度过险关,长舒一口气,美景就在前面等着我,仿佛人生的玄机与惊喜。没过多久,在崖上便看到了拉什海。我惊呼太美了!一片葱郁的玉米地和向日葵之后,淡青色的草滩,紧接着是一片淡青色的湖面,静静伸展,像宣纸上的水墨漫溢晕染开,尽头几座低缓的小山缀着白色小屋,还有彝族人在山高处开垦的方块田地,云低低地压下来,天仿佛离得很近很近。
马夫说,涨水的时候,湖水会漫过玉米地,村民们就坐在船上收割玉米。路过有大水牛、苹果树和大朵扶桑花的土屋,遛过向日葵排出的土路,一口气跑过有低矮野花和蓝色蜻蜓的草滩,我跳上船,享受着这诗情画意。对面划过渔船,渔夫打上鱼苗一样的小鱼,炸了,洒上辣椒面,可以卖个好价钱。
太阳捉迷藏一样,时不时露一下脸,照得我眼睛都睁不开了,躲起来的时候,又乌云压顶。听说今天会下暴雨,跟湖水和水草纠缠了一番,便心满意足地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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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虎跳峡、松赞林寺和夜幕下的香格里拉

手机停机了也不知道,差点儿被导游落下。扎西师傅很不客气,要挟着我们晚上掏钱去臧家吃饭看节目,眼看到了虎跳峡,可不能被扔在半路,大家只好怏怏地答应了。
虎跳峡水势太猛,真有乱石穿空,惊涛拍岸的气魄。江心那块貌似老虎的石头已经快被高高蹦起的浪花给淹没了,周围全是哗哗的水声,塞得满耳都是。我又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在镜头前面苦笑着,根本拍不出眼下的奇景。林姐、杨姐和小丽姐都说我一个人出游很神奇,我想若干年后我也做了妈妈的时候,能约上最好的朋友一起旅游吗?真羡慕她们。突然想起范晓萱的那首《姐妹们的聚会好开心》,突然想起我的那些姐妹淘,Windy说过明年一起下江南。
我们提出要自己掏钱去游小布达拉宫——松赞林寺,全团可能数我意愿最强烈。黄昏时分,在车里远远就望见了那金碧辉煌的宫殿。扎西在我们身上赚到钱,心情自然好,大讲寺庙的来历和六世达有暗香盈袖赖因恋爱被逐出的故事,我听得津津有味。
爬上高高的石阶,来到小广场,有黑色的鸟在空中盘旋,飞得很低很低,但仍旧看不清什么种类。大殿里康熙年间的壁画,颜色和图案都清晰得如同刚画上去——或许真是神灵护佑。
楼上是多尊藏传佛教的神像,扎西说运气很好,今天活佛刚好在寺庙。可等了半天,活佛也没有待见我们的意思,只得作罢。转到露台上,攥经筒围成一圈,我看到好不兴奋,一路小跑着,把所有铜筒都扶转起来,突然想起那首诗:那一月  我转过所有经筒  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纹。
在旅店落了脚,放下包袱,来到臧家吃晚饭、看表演,都是些热闹非凡的人。80多岁满脸皱纹的老奶奶嗓子比柴旦卓玛还要好,漂亮的姑娘和帅气的小伙子,美酒美食,挤来挤去的舞蹈,我仿佛身处另一个世界——绚丽把我包裹起来,让我与平日的苦闷隔离,但我终究还是听得那内心的不快,挥之不去的声音,逃脱不了的罪罚,于是拿起烤羊肉,大快朵颐。
酒足饭饱,带上洁白的哈达往回走,我提议去看香格里拉古城,得到几个年轻人响应,于是打车直奔那闪着金光的攥经筒。这是世上最大的攥经筒,具体多高忘记了,屹立在古城正中,刚要拍照,突然灯光就灭了。在古城里闲逛,扎西说脚下踩着的石板路有可能都是唐朝留下来的,我心里肃穆。香格里拉的老外很多,欧美的、韩国的,做餐厅,开酒吧。有人相信人类因现代文明而被玷污,于是都跑来这圣地,找当地人生孩子,净化本质。我不停深呼吸,贪婪地要让自己也得到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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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普达措公园和牦牛奶

第二天天还没亮就起床,赶往鼎鼎大名的普达措国家公园。
“听说过美国的黄石公园吗?”讲解员声音如同唱歌一样婉转动听,“国家公园的规模不是一般森林公园可以比拟的。”
哦,我终于对这个景点有了概念,但始终倔强地没有租大衣买氧气筒,虽然听说常有救护车穿梭于此。有好的条件谁都能做了不起的事,若两手空空也能胜利才叫本事。我想是有些自虐倾向。海拔3000米4000米,冬季气温,仍旧一身T恤加牛仔服,小丽姐说服了我。
观光车在山间盘旋,时而停下来让我们把大好风景看个仔细。蜀都湖、碧塔海、天然牧场。。。。。。风景再好,框在相机里又成了另外一回事,我们一致打算不要再把人往风景里摆。
湖面如镜,彼岸山间云雾缭绕,恍若仙境。攒动的人头,渺小得成了黑点,在大自然面前,人类脆弱无力。
沿着湖边栈道走了3、4公里,我依然没有任何不良反应,暗笑自己还算年轻,活力不亚于那遍地欢笑的野花。林姐坚持让我们挨个把她的氧气瓶吸完,说懒得再拿回去。哇!我就这样像饭后散步一样把国家公园游览完了,换了焦书记,肯定要惋惜:怎么一点儿旅行者的感觉都没有!
回丽江的路上,重头节目来了:扎西带我们去购物。
牦牛奶第一次喝到,热气腾腾的, 温暖全身。硕大的室内集市,各种各样特产,药材、牛肉居多。成都素来与藏区联系紧密,对于这类特产我不敢兴趣,倒是林姐、小丽姐和杨姐,大包小包,光煲汤的药材就买了几千块,同行的人感叹:她们是不是要把集市搬空啊。三个人展示着她们的战利品,交流家长里短,突然家的味道浓了起来。杨姐说:婚姻?随缘吧,不用着急。我暗自蹙眉,但愿别再是孽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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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束河古镇与音乐房子

下雨了,丽江的夏天竟然不到20度,困在客栈电脑前,蘑菇在QQ上说:重庆可还是35度高温也!我有些得意。
一到中午,奇迹般雨过天晴,收到林姐的短信,约在大观门的餐馆吃午饭。小丽姐已经踏上归途。人生真像是一场旅行,有人来,有人去,缘聚缘散,都由不得我自作主张。杨姐抢着买单,说我们算是有缘,下一次见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了。我笑笑:明年一起下江南?
下午一起去束河古镇逛逛,买了许多小礼物,花布裹裙、小娃娃钥匙链,和妈妈事先嘱咐我别买银器,我有所收敛。
古镇大致和丽江古城差不多风格,只是更静更闲。不时有马车悠然踏过石板路。广场上有工人忙着搭舞台、布置灯光,一打听才知道是为七夕晚会准备。可惜等不到明天晚上,我就要家去。和家女亲戚后来不住感叹:晚会好热闹的!明年专门选这个时候来吧。
傍晚又一个人在丽江古城瞎逛,酒吧乐队在路边表演,有人长得像极梁家辉,我忍不住掏出相机摄下一段。回客栈的路上又路过一座小土房子式的酒吧,终于驻足仔细看小木板上的字:我在丽江等你,每晚九点,为你准备音乐、诗歌和艳遇。多有意思的广告,我不禁莞尔。
同客栈的小赵姑娘在天黑的时候和我一起最后一次走过那些小桥流水,买了些银饰和衣服——女孩子永远的主题。她谈到她的部队生活和男朋友云云,我觉得很有意思。
又走过“我在丽江等你”,我们忍不住进去打探一番。老板豪哥抱着吉他哼着音乐,我看了心痒痒,自告奋勇要唱现场。苦于从来不记歌词,只选了《阴天》让他伴奏,结果还是未完成。川越终于做好果盘,几个客人又嘻嘻哈哈说笑一会儿,聊到豪哥的新专辑,待出的书。我拍手叫绝,说一定要写关于丽江的爱情故事。虽然早在来这里之前就写过一个,但实在烂得拿不出手。
在留言簿上龙飞凤舞:期待丽江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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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我在丽江等你

和小赵姑娘一起去机场,她安检费了好长时间,说是包上有不明粉末。其间我一直陪着她妈妈聊天,还算愉快。终于到了分手的时候,匆匆告别,走向不同的候机厅。
脑子里突然浮现出和爸爸和妈妈在门口送别我们的画面,一对和蔼的老人,看着真叫人暖心。
在昆明停经的空当开了手机,川越正好发来短信,邀我一起吃午饭。这才想起来都忘了跟他们告别——平生最不喜欢做的事。
他说没关系,下次来丽江,就当回家吧。
一句话说得我眼泪都快出来了。
家?落叶归根,千流归海,人生最终的目的地,那是个多么模糊的概念,也许只是一个人的怀抱而已。
我合上小说,闭眼在不算舒适的座椅上休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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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最佳求婚歌曲

听说莱昂纳尔 里奇的《Hello》(1984)是至今为止最佳求婚歌曲。
男士们用这首歌来求婚的成功率一直非常高。
想象着那些男人轻声唱出:我是不是你寻找的那个人?
哪个女人不会感动?

HELLO
Lionel Richie

I've been alone with you inside my mind
And in my dreams I've kissed your lips a thousand times
I sometimes see you pass outside my door
Hello, is it me you're looking for?

I can see it in your eyes
I can see it in your smile
You're all I've ever wanted, (and) my arms are open wide
'Cause you know just what to say
And you know just what to do
And I want to tell you so much, I love you ...

I long to see the sunlight in your hair
And tell you time and time again how much I care
Sometimes I feel my heart will overflow
Hello, I've just got to let you know

'Cause I wonder where you are
And I wonder what you do
Are you somewhere feeling lonely, or is someone loving you?
Tell me how to win your heart
For I haven't got a clue
But let me start by saying, I love you ...

Hello, is it me you're looking for?
'Cause I wonder where you are
And I wonder what you do
Are you somewhere feeling lonely or is someone loving you?
Tell me how to win your heart
For I haven't got a clue
But let me start by saying ... I lov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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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伎俩

我把夏天归结为分手的季节:天气太热,彼此不再需要牵手的温暖。
在我艰难迈出单身的一步时,另一个姐妹也在抱怨她的感情生活。她抱怨了一年,口水和泪水都干了,不得不放弃。
万岁!欢迎加入单身贵族之列。
男人不服气,言尽鄙视之意。
可笑可悲的男人啊!早干什么去了?
没有人是天生注定属于另一个人的私有财产,若不好好对待,别人为什么要跟随你艰苦奋斗?
还是那句话:要么很多很多钱,要么很多很多爱。
我是太看得起自己,但有什么不好?那太看轻自己的女子,结局也如我一样。
爱需要伎俩来维持,保鲜,增色;光凭感觉的东西能走多远?当然,如果连感觉都不讲究就另当别论。

女人以爱为职业,为生命的全部;而对于男人来说,爱情永远只是生命的一部分。
这是不是天生不公平?
在我去年分手的时候,李默默和眼镜哥哥就信誓旦旦要送我一本《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水星》,但至今无果。
看来健忘这个毛病是没有性别差异的。
姐姐说我要学会换位思考。但如果真的男女来自不同星球,那再怎么学也学不会阿!
大脑结构都不一样,岂不永远都是鸡同鸭讲?
好吧,以后就当男人是外星人,道路以目,老死不相往来。
若受造化,某天学了点儿外星语,又遇到个会说一点儿女人语言的男人,那真是谢天谢地了。
原来爱的伎俩就是要学好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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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eal Me

又有朋友失恋了,这次是一个男的跟我探讨感情失败的经验,感觉真奇怪。
突然发现心情低落的时候人们总是需要听到别人的评价: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毫不留情:神经质!
他是以前酒店的同事,会看手相,曾经说我是个感情上一团乱的人,提醒过我小心婚外情。
当时我大笑,只当他说醉话。
现在这样回答,也算小小的回敬他一下。

想想我失恋的时候,是不是也曾经问过他同样的问题?不记得了。
我是个有点儿健忘的人,心情不好时一阵发泄,完了跟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还是被我骚扰的那些玩伴过后在我面前诉苦,我才猛然想起来:哦,原来我还在电话里哭得不成佳节又重阳人样阿!

我喜欢轻松的生活,却时常作茧自缚。
劝说别人的时候头头是道,轮到自己了就不知所措。也许这就是人性最本质的弱点吧,所谓旁观者清。
很多时候其实已经下定决心了,却还要得到朋友的支持才放心去做一件事。

故事写来写去,里面总有自己的影子。
一个朋友说,女主角老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我不以为然——这说明我的自我一直是统一的,没有双重人格。
他问:你没有闺密?怎么故事里很少提到?
我想了想,好像应该说有很多才对。可是她们现在都到哪里去了呢?忙于恋爱、婚姻、繁琐的工作。。。。。。
世上好像只剩我一个人无所事事了。
Manson说他听《那些花儿》每次都会哭。我倒是欲哭无泪,她们好像隔得都不是海角天涯生离死别,但确实日渐疏远。
现在害怕给朋友打电话,因为十有八东篱把酒黄昏后九他们都不会在第一时间接到。
亲爱的们,你们在哪里啊?

我被定位为一个没有朋友的孤独的人,成天除了写写东西,买买衣服,好像没有什么值得的事做。
工作太清闲,私生活又处于空白。
去跟无聊的人约会还不如一个人在家里,免得吃饭吃到一半想吐。我的胃也很有思想。
某个周末因为开头写的稿子太顺,不需要修改,我竟然无所适从。
跟姨妈说起张爱玲,谈及她的结局——死后三天尸体才被发现。姨妈唏嘘不已,她多是在为我担心,怕我也会同样凄惨。我朝她笑笑。
学姐说前一阵子去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碰到一位以张爱玲自居的女人。
我问是不是长得很丑?她奇怪我怎么猜出来的。
我说我不仅了解张,还了解张迷。他们要么才貌双全,要么又丑又笨,大致不会逃出这两类。
话一出口,我知道我又找回自己的感觉了,尖锐而深刻。

看《欲望城市》,tomato觉得我可以做carrie,看《好想好想谈恋爱》靓又认为谭艾琳有我的影子。
“You are fucking fabulous!”
超级喜欢这句台词。
有carrie在T台上摔倒的情节,她想了想,从容起身,用最New York的姿态走完了秀,赢得满场喝彩。
好吧,我也总有让人出乎意料的表现,比如某个周末心血来潮,找holly要个食谱,做一道美味的墨西哥辣牛肉。
我们好似无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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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中的橱窗

春天说我变了好多,比起以前在成都。我问是不是老了?她一改往日的不经心,很认真地回答:你丢失了审美的眼光,不再用它来看世界。
心里一阵发凉:自从离开后,我就没有找到买衣服的感觉,老打扮得像个受难的小孩。优雅是一种态度,若态度都没了,何来优雅?日子惨淡而压抑,最可悲的是我却不自知。

和朋友相约在新城市广场,七点半,华灯初上时,意兴阑珊,打了出租车,穿行在宽窄不一却同样平坦的街道上。心里有些倦意,有些迷茫,想要是一直这样游走下去又会怎样?人生充满太多可能,我们被命运的车轮载着不停往前走,若错过了也不能回头,只能期盼下一段路程有更灿烂的风景。
一直都说成都漂亮,其实不算太漂亮,只是让人安心的美。街道平整得像被切开的豆腐块,多有半高的树木一路排开,缓缓向后移,像是播放中的电影胶片。那些小格子里装满了一张张精彩的画面,然后连成一串,便是一段动人故事。昏黄的灯光暖暖地映出些散乱摆放的家具,是一个小起居室模样,拱门里伸出几步台阶下来,灰蓝背景下斜放着做旧的绿色小茶几,有盛满水果的篮子,显得格外鲜活,地面上好像还有稻草垫底,简直就是一个温暖小窝。
再往前,又是服装店的橱窗,满目琳琅,还有家居布艺店、甜品店,一个接一个,就这样带着温暖的灯光从视线里滑过,衣食住行,应有尽有。难怪说这是个宜居的城市,连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良好样板展现出来,供人们欣赏、参考。
出门永远不用爬坡,想要的一切都来得那么不费力气。我懂得珍惜,只要是漂亮的东西,连同仁路口上下两层的活像圣诞节甜品屋的必胜客,也忍不住多看两眼,恨不得叫司机停车,多端详一阵。

然而我还是来去匆忙,这两旁的风景再美丽,橱窗再精致,毕竟不是目的地,心里有个念想2、,时不时拿出来回味一番已是极好的事。
 



                                                                                             薇拉

                                                                                          二零零八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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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糊涂心

读亦舒的作品甚少,大概因为我本来就读书不多,天生不是做学问的料。都到第三部小说时,才赫然发现其原名倪亦舒——倪匡的妹妹。向两位朋友表示惊叹,若与我一同惊叹,我便说不出的自豪——这秘密是我发现的。然而他们都表示早有所闻,我于是不再多话,自顾自看《人淡如菊》。
读《开到荼蘼》是因为王菲一首同名歌,现在倒是把那歌忘得一干二净,只记得故事极其冷艳,月光下的珍珠与丝绸;第二本是《阿修罗》,巧妙活泼。再读完手上这个故事,直对默默赞叹:好!好得不多一字,不少一字。可惜我天生愚钝,到现在才悟出别人文字的好(以前只关心故事的好),然后又说她大致是个在感情上极其理智的女人。

看不透,感情用事的都是些傻女人。男人爱骗她们,是因为她们好骗,上当上一次就跑不了,能从钩上挣脱的鱼极少。更狠的是用直钩钓鱼,愿者上钩。
女子无才便是德。毫无德行的女人谁敢明目张胆地要?只得摆出无心勉强状,连骗的心思都懒得动,反正她们是洞悉一切的。刘若英三十不嫁,都知道是为了喜欢陈升,偏偏这个鬼才先生早有妻儿。男人遇到这种情况是万万不能离婚的,为爱牺牲掉什么都好,但绝不能失了“责任感”。家再不好再乏味,也总还是一个去处。谁规定捡了芝麻就必须丢掉西瓜?把芝麻放在西瓜上就可全部照收。
于是向朋友感叹:女人是耗不起的。对方说:不觉得,三十岁的女人更有味道。我毫不退让:当然,只要她还没被磨老。
纳梵先生到头来谁都没对得起:陈乔,前妻,两个孩子。唯一得意的应该是张家明。
想想聪慧的女子总比一般人更容易爱上自己的老师。因为太聪明,她们天生对才学有更多的渴求,若又不愁吃穿,能够吸引她们的仿佛只有那些她们尚未弄得太明白的学问了,于是崇拜式的爱便趁虚而入。但刘若英真嫁了陈升又如何?忘了哪部电影的台词:女人脱了衣服都一样,哪怕她白天是女王。男人何尝不是?长久平淡的婚姻会制造出许多怨妇,就像现在经常听到同事抱怨公司的种种。我有些漠然:到哪里打工都差不多,身份不会有本质变化,日子自然不会好过到哪里去。只是时间长了,就有了抱怨的资格。人最输不起的就是青春,尤其是女人。

也许我太过理想主义,才会在忘了买饭的时候也不忘记买花。仔细端详那一大束康乃馨,粉粉的,我看得很专心,仿佛漂亮可爱便能填饱肚子。不求实际,往往就会费力不讨好,世上有太多这样的愚人。费力讨了好是聪明,不过也只是小聪明;要不费力就讨好,那才是大本事。

“我是世上最聪明又最笨的女人,聪明的是什么都知道,笨的是什么都要说。”亦舒的聪明正在于话不多也不少,不浪费也不吝惜。写文字,过生活,都要学着如此超然智慧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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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的那些花儿(一)



没想到会突然降温,王轩此时的心情也如这十月的天气,变得萧瑟寥落起来。一阵风吹过,他把外套领口的拉链狠狠拉上,差点儿夹住下巴。这样风就不能冲进他衣服内肆虐了,他觉得踏实许多,于是拖着行李箱继续走着。


路口的咖啡馆还挂着“营业中”的牌子,歪歪斜斜贴着玻璃门。白木栅栏内的露天座位都被撤走了,阳光一换作乌云和寒风就没人愿意坐在外边享受清新空气了。王轩告诉自己,习惯总会慢慢改变的,哪怕有时候不情愿,不过总像人们要去适应季节更替和天气变化一样,不得已但必须,他也要去重新适应一个人的生活。


刚刚和第二任女友余安安分了手,原因很简单:他们完全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人生观、世界观乃至金钱观都存在着巨大差异。开始爱上的时候还相安无事,后来渐渐争吵,半个月一次、一星期一次,到最后天天吵,吵到精疲力竭,只好分道扬镳。再没有什么好说的,仿佛吵得太多,把一辈子要说的话都预先透支了。临走时,余安安坐在床边,哭得声嘶力竭。她缓缓抬头,红着双眼望着王轩,像是还有什么话要说,但终究没有开口,只把嚎啕换作了轻声抽泣。王轩看着她那张已经微微有些浮肿的脸(哭得太多造成的),如果是平时,他会有些自责、有些心疼,有时候会觉得泪汪汪的双眸有梨花带雨的可人气象。但此时,那张曾经在他眼里无比美丽的年轻女子的脸,渐渐变成了讨债鬼或是夺命鬼的模样,正张牙咧嘴朝他逼迫过来。他一阵手忙脚乱落荒而逃,刚跑出来,听到有东西重重砸在门上,“砰”的一声,他又受一惊,连电梯都不等了,直接冲向安全通道。


 


逃离险情的庆幸和喜悦没有持续多久,当他跨出大门那一刻,又着实有些迷茫惆怅的感觉了。大致是受了这阴冷天气的影响,王轩的脚步越发沉重起来,大脑似乎也不听使唤,一切就像电影里的镜头回放,他把自己这四分之一个世纪的人生从头到尾温习了一遍。


 


对于王轩来说,这个世界根本不符合他的想象,家境的清苦、父母的无知以及亲友的无情使他不可避免的早熟,自我保护意识也相当强烈。他说不清自己是自卑还是自信,仿佛前后只是那一步之遥。他清瘦单薄的身体和无比清醒的大脑就在这两种情愫的不断挤压下过早发育了。小学毕业那年,王轩去打过暑期工,当了个跑腿的,他骗老板说自己已经16岁了,竟然没被怀疑。第一次拿到自己辛苦挣来的50块酬劳,他高兴坏了,把带着手心汗液的钞票藏到一个秘密的地方,从那时起他就养成了记账的习惯。


林家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工人,一辈子辛辛苦苦被生活压轧得喘不过气,却没有丝毫安全感,免不了怀着养儿防老的旧观念。对王轩这个独生子,他们寄予了所有希望,拼死拼活供他念大学。那些境遇好的亲戚们不但从不接济,反而为了一点儿祖上的房产百般欺压。王轩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他发誓总有一天要出人头地,他要亲手创造一个自己的世界,那世界灯火通明,温暖祥和,有高高的围墙,把他和外面纷乱黑暗的世界永远隔离起来。


 



大学里,王轩是极其低调的风云人物,可以包揽校运动会短跑的大部分冠军,但平日里却很少抛投露面,只把自己包裹在大量课本和无聊的数字中。他的长相并不太出众,但总给人干净的感觉。眼窝很深,高高的鼻梁上架着副细框黑边眼镜,镜片素来不太透亮,懒得擦,他不需要把周遭看得太清楚。实在头痛了,就到训练场上去跑步,那是唯一满意的活动,因为速度极快,眼前什么都看不清,耳边也只有风声,再也没有父母焦灼的脸和凄苦的眼神,那些时候他总算可以完全属于自己,一瞬间,赢得所有掌声喝彩。


在理工科学校,女少男多,多是男生围着女生转,但王轩的谨慎内敛仿佛无意间带来了神秘色彩,他追求者甚多,让旁人羡煞眼。长年与父母无法沟通,母爱对于王轩来说是一种缺失,于是他不太喜欢莽撞青涩的青春气息,他的世界只需要一片平静湖水,再多的热情都是一种浪费,甚至是危险。那种隐隐的危险此时正在向他袭来,他当然知道,星星点点的火苗向湖边森林悄悄蔓延,要把他的心团团包围的架势,热气已经蒸腾起来,他感到胸口一阵发闷。


“王轩,周末我过生日,你来家里参加派对吧!”辛然突然转过身,跳到他面前,忽闪着眼睛。顿时,两人沉默了,只听见法莫道不消魂国梧桐在风中瑟瑟发抖的声音。这是去往操场的林荫道,学校里最富有恋爱气象的一条路,王轩和辛然这个高中女同学并肩走过很多次了,却从未牵过手,他们只是要好的朋友。辛然喜欢去看他跑步,一次次为他拿衣服、买饮料,但王轩跟队友介绍时总说她是高中同学。辛然不是不漂亮,大大的眼睛,鹅蛋脸,喜欢把乌黑的头发扎成马尾辫,活泼可爱,笑声像玻璃风铃,清脆干净的音符却是一连串连绵下去,总有余音绕梁的美妙。


此刻,她又发出了这种笑声,想要打破这令人尴尬的沉默。她是殷实家境里成长的孩子,比同龄人见过世面,有为难的时候也从不慌张,巧妙一转就能挽回局面。


这笑声把王轩惊了一下,胸口的热气一直窜上了喉咙,把声带拿捏紧实,动弹不得。辛然的眼睛还在闪着,睫毛下眼珠一动不动,死死盯住王轩,像黄雀盯着螳螂一样。他仿佛是没有什么退路了,张着嘴说不出话,最后狠狠地点了点头。


 


星期五只有半天课,王轩被提前叫去帮忙准备派对。那是个凉薄的下午,他抬头望了望天空,一切风平浪静,相安无事。按照吩咐,在花店买香槟色的玫瑰,要99朵,钱是辛然提前给的。老板笑呵呵的说,要得太急了,不知道刺修干净没。王轩没有多话,接过包装精美的花束,礼貌地笑了一下便匆忙离开。第一次捧着玫瑰,有些不自在,王轩端详着那些粉嫩的被半透明磨沙纸包裹的花朵,忍不住伸手要取下一朵瞧个仔细,没想到真就碰到了藏在花萼下的一颗锐刺。他修长白皙如女人的手指指尖上冒出了一个小红点,再看那花,便像是在嘲笑他,朵朵娇憨尽现,却拒人千里。


王轩心里颤了一下,此时已经来到了辛然家门前。奇怪,门没有锁,他轻轻敲了敲便推开了。辛然的声音从玄关后面的卧室传出来:“王轩吗?进来吧!”他应了一声,关上门走到客厅。房间已经收拾得很干净,大概钟点工刚刚离开。这是辛然的父母专门为女儿购置的公寓,小两室,有碎花帘子的落地窗和浅金色贵妃沙发,王轩刚把玫瑰放在茶几上,就听见辛然的尖叫声,然后大呼要他快帮她一下。他也没多想,径直去了卧室。


辛然躲在门后,只穿一件薄沙睡衣,偷笑着。等王轩推开门,她一下子窜到面前,刚刚做好的卷发散乱披着,发卷茸茸的弹到胸前,在若隐若现的双乳上活蹦乱跳,接着又是一阵熟悉的风铃般的笑声。王轩望着这眼前的景象,待若木鸡。这是一幅稍显清瘦却不失风情的女人的身体,粉嫩的皮肤,微凸的曲线,还有那些晃动着的发卷,他感觉头晕目眩。辛然大着胆子上前搂着他的脖子,妩媚的望着他,垫起脚尖,把额头慢慢贴近他的嘴唇。现在回想起来,王轩也不记得自己是不是吻了辛然,只觉得当时一阵热浪冲到脑袋上。那笑声明明已经停止了,可还在耳边不停纠缠,眼前满是那些轻佻的发卷,玫瑰花香气也一个劲偷袭他的嗅觉神经——估计是辛然用的香水。他有些招架不住,向后退了两步,对方仍然不肯放手,跟了上来,把他抱得更紧。


那些炙人的热气弥漫了他心里整个湖面,足可以让人窒息。辛然更凑到耳边,鼻息异常清晰,也是那么热烘烘的。她抓起他的手,往睡裙里塞。王轩是个丢了魂的气壳,任由自己的手被带领着一阵摸索,只觉得到处都在发烫,到处都在喘气。忽然间,刚刚被玫瑰刺伤的手指触到了一块湿乎乎的皮肤,好像是毒蛇吐出的信子,有危险的信号。他脑袋轰的一声:此时不跑就完蛋了!那手指触电般抖了一下,迅速抽离了辛然的身体。辛然仍没有放弃的打算,一只手追了上来,另一只手把他搂得更紧,身体贴得毫无呼吸的空间。她感觉到他下身有了生理反应,于是忍不住又笑了起来,也许是快要得逞了反而紧张,稍微缓解一下。可这一笑,反倒让王轩彻底清醒过来,他一把推开那柔软而热辣的身体,那笑声、那热潮、那香气一下子从他身上剥离开。辛然瞪大了眼珠,诧异而无辜,整个房间顿时静下来。就在她愣住的一秒,王轩又推了她一把,转身拔腿跑出去。辛然大叫着他的名字,但没有回应,只听到一阵吧嗒吧嗒脚前掌贴落木地板又马上蹬起的声音。他是学校的百米冠军,都是用这种速度来赢得荣誉,却从没想过会用它来逃跑。面对那热情,他应付不来,只有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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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爱不去,新欢何来?

原来我们都是同道中人,陷在过去不能自拔,拼命挣扎着寻找感情救赎,不同的是他在试图挽救,我在试图被救。


旧爱不去,新欢何来?


 


去丽江的机票买好了,江亦南把其中一张推到我面前,一定要我再跟他去一次。


也许因为我们是在那里认识的。


大学快毕业,我背上背包踏上去到纳西古城的旅途,失恋的伤口还在体内隐隐作痛,不知道会否愈合,一切都没有定数,只想着彻底逃离。


是谁说的,旅行就是一场艳遇,让人们不忠于自己生活的地方。没错,不期而遇的艳丽的邂逅。我不小心弄洒了他的咖啡,老得不能再老土的桥段,但我们真就这么认识了。


“张宝意,很好听的名字啊!”他弯着眼,身体很自然地前倾,用纯正北京口音说道。


我笑而不答。阳光从雕花窗透进来,把他的头发映成金黄一圈,还有那种微笑,我心里打了个颤:难道救命的天使这么快就降临了?我使劲把袖口往下拉,不想让他看到手腕上那小刀划过的猩红的痕迹。江亦南是个心细眼尖的男人,一把抓过我的手,温柔地抚过这痛处,还有什么好说的?我像一只受伤归巢的麻雀,失去了抵抗力,当下便投怀送抱。


丽江的清晨最美妙,前夜狂欢的游客都还没来得及起床,背街的小巷里就有当地农民叫卖新鲜蔬菜,仿佛这里存在着两个不同的世界。我和江亦南手牵手走在青石板路上,也是两个并行的世界。地面湿漉漉的,是雾气铺垫开来的潮,清冷氛围从鼻息里透出来,让人小小振奋一下。我们一直并肩漫步,走街串巷,过了很久,直到行人渐渐多起来,到最后应该说是拥挤。不到中午,我们就走散了,心里冷笑:这艳遇来得太快了,所以注定像流水滑过指缝,眨眼工夫就无影无踪。


但我判断错误,后来他在街边的小食店找到我,手里拿着一件黑色体恤,上面印着些稀奇古怪的符号,他说是纳西文:永远在你身边。我不置可否,唯有朝他微笑。。。。。。


 


顺慈说我天生一双桃花眼,但眼角有颗黑痣,感情应该都不长久,再看看手相,情线错综复杂,想必要40岁才能为人妻。真恨不得拿张双面胶封住她的乌鸦嘴。


“对了,这个怎么样?”她好奇地凑过来,小声问到。真是改不了八卦的本性。


“嗯~~~很有默契。”我故作深沉。随后两人都扑嗤笑出了声。


江亦南气喘吁吁出现在我们面前,他迟到了五分钟,一个劲儿地朝顺慈道歉。对方一边表示不介意,一边朝我诡异的笑了笑。


“这人绝对是个痴情种,睫毛那么长,眼窝那么深,谁不喜欢?”顺慈点燃一支细长的女式香烟,一副过尽千帆的样子。


我淡淡的笑着。是啊,江亦南是对我太认真了,放弃好工作孤身一人来到这个城市,就是为了能和我朝夕相处,换作别的女人肯定感动得痛哭流涕,但不幸的是他的感情付诸对象是我——一个近乎对爱绝望的女人。我只觉得对他不起,但也没什么办法来回应,半推半就做了他的女朋友。


抢过顺慈手里的烟,放到嘴里狠吸一口,很久才吐出一个圈。顺慈一旁看着,“手上的伤口基本上愈合了,不知道心里的呢?”


这句听着怎么像风凉话,我暴跳起来:“别再跟我提这个人!”


“若真放下了,就应该好好跟江亦南在一起,然后结婚生孩子,女人迟早要走这一步。张宝意,你从来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


认识多少年,我们第一次吵架,也许她已经对我的糊涂忍无可忍了。


我需要什么?江亦南对我死心塌地,在一起快一年了,无微不至的照顾,生怕我受半点儿委屈。只是他还像个孩子,对人对事总免不了天真想象,他觉得我们在一起过一辈子是顺理成章的事。可能他爱的不真是我,只是爱上那种为一个人付出一切的感觉,就像以前的我一样。他给我买很多illy咖啡,说我最喜欢的。我很奇怪,天知道我什么时候说过喜欢这个?他极少跟我提起他以前的生活,自然也不曾问起我的过去。


 


多少次我都做了同样一个梦:四周很浓很浓的雾,把视线范围内的景象都遮盖了。漫无目的地走着,不久,那人的背影出现了——林山!他转过头,对我笑了笑,继续朝自己的方向前进,我在后面拼命地追赶,怎么也追不上。惊醒过来,眼睛里总有热呼呼的液体,辗转着,只好把枕边人紧紧抱住。一次,江亦南转过身来,看我一副孩子般不安的表情,用手捧着我的脸,“怎么了?”


“做了一个恶梦。。。。。。”我欲言又止。


“我明白,别多想了,早点儿睡吧。”他有家长应付调皮小孩的口气,全然没了耐性去关心我在想什么。


难道他真觉得完全拥有了我?他明白?他什么都不明白。我更加失落,把被子狠狠一裹。


 


在我的周围仿佛一直有那么一张网,江亦南不停打开缺口,回忆却很快又重新填补上来,而且比先前更紧密了。对于林山不辞而别的原因,我一直不得知,他所有存在过的证据就只有一张临别的字条,短短十来字,差点儿要了我的命。医院的病床很软,消毒水的味道让人说不出来的安心,我呆呆望着天花板,一个星期没跟身旁的顺慈说一句话。记忆里她只在那段时间安静过。


 


周末要去参加顺慈夫妇举办的派对,我正为衣服发愁,翻箱倒柜想要找件能见人的。衣柜最潮湿的角落里有一件小黑裙,好久没见光了,心血来潮拿出来翻看,用手抚过那丝绒的顺滑的表面,像是抚过自己的伤口,那么亲切,我知道上面还有他的味道。这是和林山第一次在一起的那个夜晚穿过的,算起来是很久以前的旧人事了。裙子像新买来一样,丝毫没有岁月爬走的痕迹,只是背后的拉链总是卡住。江亦南走过来,轻轻帮我拉上,我怔了一下:他的手温暖有些湿润,不像另一个人的那么彻骨冰凉。他进而把脸贴过来,从背后温柔抱住我,像是平常夫妻般。我们都没有说话,静静的,只听见我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而没有规律,心猿意马的征兆。


最后还是挣脱他那温暖的双手,转过身,缓慢而坚决。


我小心望着他,有好多话埂在喉咙里,张着嘴发不出声。我一个劲地摇头,觉得心里翻江倒海,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


“好了,什么都不用说,我明白了。”江亦南话说得轻松,意义却沉重。


我低着头——这辈子最亏欠的人就是他——怎么面对才好?


他突然抓起我的手,口气不容质疑:“你一定要跟我再去一趟丽江!”


 


一个星期后,果然故地重游,他像是在揭自己的伤疤,我有些漠然。


落脚的客栈是栋简陋木楼,我们只要了一个房间,打开门,一股陈腐的味道扑面而来,叫人很不舒服。


江亦南打开睡袋,放到带着一层薄薄尘埃的地板上。


“你睡床,我睡地板。”他看我有些诧异,笑了笑。


我们早早就寝,不过9点钟光景,楼下传来阵阵喧嚣,直到深夜。


有喝醉酒的男人在向爱人薄雾浓云愁永昼大声表白:“小洁,我爱你,真的爱你!”


“吃错药啦!撒什么酒疯阿?!”那女的显然不领情。


我忍不住大笑,一头坐了起来,江亦南也笑,原来我们都在装睡而已,于是笑得更大声。


只过了半分钟,笑声突然停止,他起身把行李包打开,从最底层翻出一个小本——像是日记本——小心翼翼递给我。


我接过来,翻开扉页,浅粉色作底,有深粉色玫瑰花瓣飘满整张纸,中间是蓝色水笔写的一行字:“和你在一起的每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那字迹修长而微微向右倾斜,一看就是出自女人之手。我疑惑得很,抬头望了望江亦南。


“看看里面的内容吧,到最后你就会明白了。”他异常平静,走过来帮我翻开了第一页。


确实是一本日记,那漂亮的字迹诉说了一个浪漫的校园爱情故事:


2004923,星期五,天气晴


今天又去图书馆上自习了,冲了杯illy咖啡,我最喜欢的,香气飘了过去。我知道他一定又在那里,在后面偷偷看着我,我甚至能感觉到他的目光在我的发髻和脖子上微凸的脊椎间游走,还有那温热的呼吸。这个胆小的家伙!最后终于忍不住回头瞪了他一眼,他马上紧张得满脸通红。我走过去告诉他,如果他再这样看着我而不说一句话,我也要这样对他。哈哈,我像个可恶的女巫捉弄了一个无辜的老人。


930,星期五,天气小雨


终于知道他叫江亦南,多好听的名字。他把一张电影票塞到我手里,于是我们一起去看学校礼堂那种一场上千人的大型电影(每个周末都会有两部老电影)。第一部是《夜半歌声》,不知道是不是他得知我喜欢张国荣故意邀我来的,或者只是巧合。看到最后我哭了,离张国荣跳楼自杀不到半年,一直觉得那悲剧是场恶梦。他掏出纸巾,给我擦眼泪,我顺势便靠在他肩上,哭得更厉害。。。。。。第二部放的是什么我忘了,哭得太累睡着了,到散场他把我叫醒,迷迷糊糊走回寝室,倒头就睡,做了个美梦。


1017,星期六,天气晴


这是我最值得纪念的一个生日。就我们两个人,一个巴掌大的蛋糕,一只音乐蜡烛。第一次感受到他的吻,温柔而热烈。我想以后我的日记要改变一下风格了。


。。。。。。


2005410,星期六,天气多云


今天带你去见了我的父母,好像他们不是很喜欢你,你也不太喜欢他们,我告诉自己:没关系,这只是因为不了解。


。。。。。。


72,星期天,天气晴


我们第一次争吵,太让人伤心了。为什么你执意要回到北方老家呢?难道你就没考虑过为了我留在这座城市吗?这里很美!你以前经常这样感叹。我们说好明年春天还要去郊外看桃花的——因为今年忙着毕业找工作的事而错过了时节。你怎么突然一下子变得那么坚决?你的脸冷得让我害怕。我知道是有别的什么原因,但你为什么就是不告诉我呢?难道这世上还有什么我们不能一起克服的困难吗?你从来不是一个轻易说放弃的人,我不明白,简直不明白:我在你心目中就这么无足轻重?!


710,星期一,天气阵雨


下了好大的雨,我知道你现在已经在回去的火车上了,连“分手”两个字都没勇气说出来,我恨你,我要让你后悔一辈子!


 


文字到此为止,沉甸甸的,我竟然一口气把它读完了,望了一眼窗外,日出前的灰白色。


“后来呢?”我总是难掩自己过分的好奇心。


“她死了,”江亦南两眼发红,声音哽咽起来,“好几次梦到她,躺在浴缸里,到处都是血。。。。。。”


他抱着头,拼命扯着自己的头发。


终于,我恍然大悟他为什么一直毫无怨言的对我这么好。原来我们都是同道中人,陷在过去不能自拔,拼命挣扎着寻找感情救赎,不同的是他在试图挽救,我在试图被救。


“她漂亮吗?”我有些若无其事俏皮起来。


“很漂亮很可爱,像个天使,可她父母。。。。。”他抬头望着我,眼神无辜。我立马做了个手势打断他的话,把他从地板上拉起来。


“别说了,跟我走。”


“去哪儿?”


“出去散步,过一会儿去看看上次的小食店还在不在,好想吃老板做的煎饼。”我转过头,露出真实的微笑。


他也笑了起来。


又一次,我们并肩走在那湿漉漉的青石板路上,但此时身体里有前所未有的轻松。再走散又如何?就当一切是注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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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三)

又试了一件旗袍,粉色,淡淡横条纹,纱质领肩,胸口有花朵做点缀,纤小可爱。左看右看都觉得像定作的一样,极其合身,但——太正式——我不能买。妈妈说参加宴会的时候可以穿,我笑得很酸:“现在又不干酒店PR了,哪里来的宴会参加。”
想起曾经也有一段时间疯狂的迷恋旗袍,可出于种种原因,没有买过,倒是写了篇关于旗袍的文章登在报纸上,也算一个安慰。

                                          恋恋旗袍
 
“这件怎么样?”姐姐双手拎着一件旗袍,笑嘻嘻的在我面前晃悠,“准备这次去深圳晚宴的时候穿。”我合上书,懒洋洋的抬起眼,打量一番:黑色无袖,中长,裙边向上蔓延着稀疏的彩色条纹。“怎么样?”她急于想听听我这个形象顾问的意见。思维还被张爱玲的文字纠缠着,一时不知道说什么了,于是应付着很好,很好。她还意犹未尽,滔滔不绝:“这条素雅多了,穿上身显瘦,长度也刚好,正式场合最能派上用场。上星期专门去订做的。”我突然清醒过来:“你上个月才做的那件呢?”她的热情被泼了凉水,嘀咕几句就卧室去了。

扔下我一个人在客厅沙发一角,脑子里还在琢磨着上一件旗袍的样子。那好像是桃红的短袖式样,印着黄白的芙蓉,雍容华贵。姐姐有几件旗袍了,我说不清,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件.我很羡慕,她已经到了可以把它们演绎得毫不做作的年龄了,而我还在漫长的等待之中.

也许时尚就是无止尽的轮回,当厌倦了各式各样的西化服饰之后,人们突然想到了遗忘在半个世纪前的属于自己的东西,于是拾起一段华美的旧梦般,满街又可见花花绿绿的旗袍包裹着玲珑曼妙的身段,悠然往来.那潮流是一股春风,吹得繁花开遍,姹紫嫣红。当时看了<<花样年华>>里的张曼玉,突然有一种惊艳的感觉,想象着自己穿上一件精致的旗袍,势必也能有如此幽雅的仪态.逛街的时候心血来潮跑到旗袍店,试了一件米黄色带刺绣的,自我感觉好极了,没想到姐姐劝我打消念头,原因是气质还不成熟,平时根本没机会穿。见我悻悻地换回体血加牛仔裤,她又安慰着说等她结婚时一定给我订做一件漂亮的旗袍当伴娘服。

其实早在小时侯就与旗袍结缘了。不知妈妈哪来的疯劲,我本是肚皮鼓得跟非洲难民一样,她却鬼迷心窍亲手做了好几件小巧的旗袍,嫩绿,湖蓝,大红,淡紫——我还依稀记得。虽然身材滑稽,我还当它们是宝贝,因为其他小孩儿没有,每次穿上街总会引来很多目光,艳羡也好,诧异也好,反正出尽了风头,从此便恋上了旗袍。黑白照片上我很得意,连笑都不笑,脖子上还绕着长串珍珠项链,俨然一位千金小姐。

我突然想到张爱玲那张照片上也是一脸傲气,那件旗袍自然华美多了,因为她还一手叉腰,昂着头侧着脸根本不看镜头。一个才华横溢的女人当然毫不避讳的将旗袍演绎出了另类风情,那应该是高贵,自信,美丽,聪颖,而绝非三寸金莲小家碧玉。忽然之间,旗袍已经成为了一个萦绕的梦,我们将身体置于其中,蜕变成了翩翩蝴蝶,在这大千世界里寻找着自己的舞台,尽情舞蹈着,展示着。也许我们都为了蝴蝶的梦才穿上旗袍,亦或我们都相信自己就是美丽的花蝴蝶。云想衣裳花想容,不管怎样,穿旗袍的女子都应该是骄傲的吧。

还记得最后一次试着套上那件淡紫的,发现它已包容不下时的沮丧,妈妈不再为我做了,她说我是学生。我与旗袍的缘分就这样被冠冕堂皇地扼杀了,残酷了点儿,但那份爱恋一直在心头。如今我又在盼着姐姐早日出嫁,多多少少是惦念着我的伴娘服。每次逛街,姐姐和我总要流连于各个装潢精美的旗袍店,对里边不同风格的旗袍评头论足。一次路过橱窗,看见了一件中意的,我嬉皮笑脸地问她:“你什么时候结婚呀?”她连忙进去把那标签翻过来一看,2280RMB,“要是你同意AA制,我想会快一点。”说完我们俩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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